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二、 公司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 出资方式,出资状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一小点相同: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四、 最低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份收益分取红利
六、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